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更改为以下内容: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为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招标设备的代理商,则应取得相应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 投标人在汽车被动安全领域提供驾驶员安全气囊总成装配线服务≥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主进行功能检测设备设计制造经验≥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在同行业(YFSS、ALV、 TRW、均胜、光大等)至少1家被使用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26年5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