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见下
各投标单位:
有关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服务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613-266036074566)有如下澄清:
1)第六章采购需求 内容调整:删除“物业经理中级证”要求
“五、服务人员配备要求(一)、人员配置技术要求”中:
第二条项目负责人要求调整为:“一名项目负责人,中标单位员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医院护理员管理服务项目负责人工作的管理经验,承担医院护理员管理服务日常管理、联系、沟通、协调、解决医院护理员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5、服务人员配置”表格中项目负责人岗位要求调整为“做六休一7:30-11:00 13:00-16:30 大专及以上学历”。
2)第三章评标方法 符号更正:
“(一) 符合性评审”中:
原文“5.7 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或参数要求的;”
更正为“5.7 其他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如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或参数要求的;”
其余内容不变。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上海市金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石南路1949号
联系人:姚晓萍
电话:021-57930999-80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帆、裴思园zhangfan@shbid.com/psy@shbid.com
电话:021-32557510/75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