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雾化制粉炉(GA)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点击量:
公告
气雾化制粉炉(GA)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560221224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气雾化制粉炉(GA)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613-25602212241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气雾化制粉炉(GA)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气雾化制粉炉(GA)采购: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5台及以上同类型雾化制粉炉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应销售合同等证明文件),且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的重大设备故障。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招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与安装。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资格,技术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资金状况(附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财务状况)。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骗取合同的行为及重大违法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息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0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05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购买、电汇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0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气雾化制粉炉(GA)采购的招标人为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详见下表。投标人需对以下所有设备进行供货。

序号

名称

简要技术参数

数量及单位

1

气雾化制粉炉(GA

容量:200kg

中频电源功率:≥200kw

雾化压力:0-5MPa可调

连续生产工作单炉生产周期:≤60min

设备整体高度:≤9.5mm

1

2.2 交货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富联一路388号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自然日之内(含安装调试时间)。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有5台及以上同类型雾化制粉炉销售业绩(需提供相应销售合同等证明文件),且近三年内未发生因产品质量原因而导致的重大设备故障。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为招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与安装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资格,技术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资金状况(附资质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财务状况)。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骗取合同的行为及重大违法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息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520日到2025526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16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方式一、现场购买:

  1. 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现场填写《购标书登记表》;
  3. 现场现金缴纳标书款;
  4. 现场领取发票和纸质招标文件等资料

方式二、汇款购买

  1. 请购标人按要求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支付凭证(在银行付款备注栏中需注明0613-标书款)复印件Email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若购标人未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2. 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 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先发送至购标人;另将纸质招标文件邮寄至购标人

收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注意:请购标人及时Email汇款凭证复印件,并应在Email后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61013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1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99号

联系人:陆怡青

电话:021-65556775

电子邮件:guzhemin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楼

联系人:宋怡、金奇伟

电话:021-32557501

电子邮件:sy@s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业务联系

电话:021-32557800

传真:021-32557272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编:20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