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2026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2026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消费”)委托,就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2026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2026年度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二、项目编号:0613-26603143622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为保障日常业务高效开展,满足跨区域公务出行、团队协作通勤、外部合作接待等场景下的用车需求,拟租赁商务车型(7座)一辆并同时提供驾驶员一名。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应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4、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5、项目时间安排
服务期/租赁期限:合同签订起采购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内租赁费用不高于前期、服务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可续签并另行签订合同。
6、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8100元/年(含增值税)。其中车辆租赁费用最高限价63300元/年,驾驶员服务费最高限价7900元/月(94800元/年)。
7、续签管理: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1年。在价格有效期内,如采购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供应商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供应商的《续签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由评审委员会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 |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数量 |
| 2 |
不少于3家 |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2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服务的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车辆租赁及相关服务能力,所提供的车辆及驾驶员应符合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的全部要求。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总行和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消费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2.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3.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数据处理活动。供应商在信息安全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缺陷和信息安全违规记录。
15.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如有),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16. 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的关联方,同时不为采购人关联方所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30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
出 售:本次招标文件通过微信公众号线上购标,标书费400元/份,一经售出不予退还,具体操作如下。
具体操作步骤
1.微信搜索公众号【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进入公众号【线上购标】板块,搜索项目编号,如实填写联系人、邮箱、单位及项目相关信息,提交购标报名资料。
2.购标资料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缴纳标书费,缴费完成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项目保证金统一在该公众号查询专属缴款账号,仅支持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户转账、现金、扫码等其他缴纳方式。
5.标书费发票:缴费完成后需等待数个工作日,待发票开具完成后,发送至购标填报邮箱,请准确填写邮箱信息。
6.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
(1)报名材料: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b)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c)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对应平台。
售 价:400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媒介上进行发布。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1月05日15时30分。
1.应答文件份数: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本一份(电子版须与应答文件正本密封在一起)。应答文件用中文编写,A4纸装订(胶装)。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看当天电子屏或另行通知
八、开启报价及谈判
(一)谈判时间:
2026年11月05日15时30分。
(二)谈判地点:
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1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看当天电子屏或另行通知
九、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1-63298473
举报邮箱:zyxfjjjb@bank-of-china.com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过程中涉及的澄清答疑及投诉反映等,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四川区域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二楼
联 系 人:冯杰
联系电话:177487725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1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金思浩
联系方式:021-32557783
电子函件:jsh@shbid.com
2026年10月23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